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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校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承诺十项廉政责任
  • 2012-02-29
  • 来源:
  • 作者:纪检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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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闻中心讯】近日,我校领导参加北京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学习十七届中纪委七次全会以及市纪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并与市委、市政府领导签订了《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以下称《责任书》)。
    《责任书》签订仪式上,包括我校在内的全市近六十所高校的党委书记、校长与市委常委、市委教育工委书记赵凤桐、市教委主任姜沛民签订了《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承诺任职期间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十项责任。
    《责任书》具体包括“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北京市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部署和各项规定;加强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校园廉洁文化建设。”等内容,进一步明确了高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指导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党中央于201011月修订并颁布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为学习贯彻规定要求,市委、市政府首次采取与高校党政领导签订《责任书》的方式,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在高校党建工作中的重要性。
    之后,我校将根据《责任书》内容,研究制定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任务分工及具体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