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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服装学院系部级中心组理论学习暂行办法
  • 2011-09-15
  • 作者: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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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服装学院系部级中心组理论学习暂行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完善我院各级中心组理论学习,进一步搞好思想理论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心组学习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理论建设,提高领导干部政治业务素质的重要手段。通过学习,增强政治上的坚定性、敏锐性,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领导决策水平,加强工作中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通过各级理论中心组学习的辐射作用,带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学习。
    第三条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把学习理论与推动工作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结合起来,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
    第四条中心组成员要不断提高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学习自觉性,养成良好习惯。提倡个人制定年度自学计划,认真读几本书,作读书笔记,写学习心得体会和理论文章。

    二、组织形式
     
    第五条中心组由所在单位直接领导,并接受院党委的指导和检查。中心组一般由所在单位领导班子组成;根据需要其他有关成员经中心组组长同意后可列席中心组学习。
    第六条一般由党组正职领导任中心组组长,行政正职领导或党组副书记任副组长,另设一至二名学习秘书,协助组长工作。
    第七条中心组组长要认真贯彻党委有关理论学习的意见,联系本部门实际,主持制定并落实学习计划和安排,搞好学习成果的总结和交流,在学习中起表率作用。
    第八条中心组秘书要协助组长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月份学习安排,做好每次学习的准备工作,提供高质量的学习材料;严格考勤制度;认真做好中心组学习的各项记录;撰写年度总结、学习通报和简报。敦促中心组成员完成理论学习体会文章并及时上交。及时了解理论信息和动态,努力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理论素质,成为组长的得力助手和参谋。
     
    三、学习内容和学习形式
     
    第九条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学习内容。提倡读原著,在把握理论的科学体系上下功夫,还要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经济知识、管理知识、历史知识(重点是党史、中国近现代史)和现代科技知识等。
    第十条本着学马列要精,要管用的原则,根据本部门的实际,确定有针对性的学习内容。
    第十一条力求学习形式生动多样。可采取重点发言、集体讨论和请人作辅导报告、听录音、看录像、给干部群众作学习报告等形式。并努力做到工作时间学习与工余时间学习相结合,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学习理论与应用理论指导实践相结合。
    第十二条根据需要,适时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经验交流会及重要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研讨会。
     
    四、学习制度
     
    第十三条中心组学习必须有计划,有考勤,有讨论记录,有读书笔记,有检查,有总结,做到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并及时向院党委宣传部上报年度计划和总结。
    第十四条每月集中学习一至两天,每年不少于15天。每周或隔周固定学习时间。不能参加学习者,要事先请假。因事缺席的要补学。要定期公布出勤情况。提倡利用双休日或其它工余时间集中学习。
    第十五条院党委理论中心组采取普查、互查和抽查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部门中心组的学习情况,通报检查结果。提倡建立中心组学习档案,中心组成员的出勤、调训、成绩等记录在案,作为考核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参考。
     
    五、附件
     
    第十六条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行,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