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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体北服人 国泰民安,人人之所愿;安全守护,个个皆可为
  • 2025-04-15
  • 来源:“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
  • 作者:“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
  • 编辑:于思佳
  • 阅读次数:
  • 2025年4月15日

    是第十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今年主题是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

    走深走实十周年

    微信图片_20250415102640.jpg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的十年

    是时间的刻度

    也是奋进的标尺

    十度春秋

    以每一个平凡的坚守

    筑起国家安全的人民防线


    北京服装学院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让我们在一言一行、一点一滴中树立国家安全意识,学习国家安全知识,强化责任意识,用行动守护家国安宁。


    国家安全系列知识

    一、什么是国家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二、国家安全教育日的设立背景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将每年4月15日确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三、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中有哪些权利?

    (一)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二)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三)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四、日常生活中应警惕哪些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一)一些可疑人员未经批准到内部做调查,进行科技、经济、企业等情况搜集。发现这种情况不能随意提供,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二)警惕境外电台、电视、网络等传媒的煽动、造谣。

    (三)一些境外组织和人员经常出现在我军事、保密单位周边,乘机盗取秘密情报和信息。如遇有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

    (四)一些有境外背景的组织和个人,利用一些群众不满情绪,煽动与政府对抗。遇到这些情况,应立即报告。


    五、如何维护国家安全?

    (一)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送交有关机关、单位或保密工作部门。

    (二)发现有人买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处理。

    (三)发现有人盗窃、抢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有权制止,并应当立即报告。

    (四)发现泄露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国家安全 你我同行

    国家安全,重于泰山

    一头连着国家的前途命运

    一头系着人民的幸福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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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我们凝聚全民合力

    共同守护山河安宁、家国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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