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服装学院是一所有着深厚家国情怀和鲜明办学特色的时尚高校。学校前身是1959年2月创建的北京纺织工学院,1961年7月更名为北京化学纤维工学院,1987年2月改扩建为北京服装学院,是我国第一所公办服装高校。1998年,学校划归北京市管理。2019年由理工院校转为艺术院校,2020年明确为北京市高水平特色型大学。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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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简章 | 国家艺术基金《赋能城市更新与文化旅游艺术设计人才培训》项目报名开始了!
- 2024-05-27
- 来源:《赋能城市更新与文化旅游艺术设计人才培训》项目组
- 作者:《赋能城市更新与文化旅游艺术设计人才培训》项目组
- 编辑:于思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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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跨学科艺术设计探索之旅
在充满挑战与机遇的时代,城市更新与文旅发展成为备受关注的领域之一,渴望新鲜血液和创新思维的注入。艺术与科技、人文、设计等多个学科交叉融合,无论你是公共艺术、工业设计、形象设计、时尚设计、视觉传达、城市文化、文化旅游、城市规划设计还是环境艺术等专业......《赋能城市更新与文化旅游艺术设计人才培训》项目培训课程为渴望发现创意灵感与实践机会的你而打造!
培训内容突出跨学科属性,不同专业背景的伙伴共同探索城市(Urban)、文旅(Cultural)、艺术(Art)、设计(Design)的奇妙碰撞,探索如何将传统艺术技巧与时尚文化、工程等结合。培训课程中,将有机会与行业大师面对面交流,学习独家经验和智慧。《赋能城市更新与文化旅游艺术设计人才培训》项目不仅提供了学习的平台,更是一次探索城市未来、助推艺术迭代、实现设计梦想的旅程。
培训内容与目标
学科交叉的课程设置
本项目课程融合艺术设计、城市规划、文化旅游等多个学科领域,学员将收获跨学科的知识体系和思维模式,以更全面的视角理解和参与城市更新与文旅发展。
实践导向的教学模式
结合案例分析和现场考察,本项目将带领学员深入城市更新的一线,解决实际问题。通过与专业人士互动交流,学员在实践中学习,快速提升设计实战能力。
高水平的师资团队
师资团队由来自顶尖艺术院校、行业协会及设计机构的专家组成,分享最前沿的设计理念和国际案例,帮助学员拓宽国际视野,把握全球艺术设计最新动态。
理论与实践双重目标
致力于培养学员的创新意识和设计思维,使其能够在城市更新与文旅发展中提出独到见解和创新的解决方案。通过系统训练和实践,帮助学员熟练掌握艺术设计专业技能,并在实际工作中运用自如,有效推动项目落地实施。鼓励学员在学习期间建立广泛的专业网络,助力资源共享和信息交流,也为未来职业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项目实施背景
城市更新已成为当代城市规划和发展的重要议题,艺术设计作为城市文脉和精神的载体,对于提升城市品质、增强文化自信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文化旅游作为新兴的经济形态,逐渐成为推动城市更新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此背景下,推出《赋能城市更新与文化旅游艺术设计人才培训》项目,旨在通过系统的学习和实践,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的艺术设计人才,为城市更新和文旅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北京服装学院是一所拥有深厚家国情怀和鲜明办学特色的时尚高校,建校65年来,围绕服装服饰,以设计学为龙头,在服装服饰文化、服装服饰传承与创新设计、服装新材料和高性能服装、产品与数字化媒体设计等领域的理论研究及应用形成独特优势,艺术设计和文化理论研究等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学校形成“以艺为主,服装引领,艺工融合”的办学特色,紧密围绕“高水平特色型大学”的总体办学方向和定位,大力推进一流学科建设,坚持教学研究和实践应用相结合,服务国家和首都时尚设计产业及文化创意产业。
国家艺术基金介绍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艺术基金(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rts Fund,英文缩写为CNAF)于2013年12月正式成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集中培训:30学天,培训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8月8日。
▲学习方式:包括课堂授课、研讨、考察实践等。
▲学习任务:开学仪式;完成课程三个模块的学习、研讨和考察实践;完成调研报告或艺术设计作品;参加“艺术设计赋能城市更新与文化旅游高端论坛”,展示交流培训成果;结业仪式。
(二)培训地点
▲ 集中授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街甲2号北京服装学院
▲ 项目交流、采风、创作等艺术实践地点:北京
(三)培训课程
(四)师资力量
师资团队由高校优秀教师、国家和地方行业学(协)会的专家、设计单位及企业的领导及专家,组成多视角、专业性和实践性兼备的师资团队。
师资简介(部分)
于化云
北京城市规划学会秘书长
孙小荣
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专业委员会副会长
张 鹏
中国文协文旅委员会副秘书长
朱国强
江苏省文化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江苏大运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省网络视听协会副会长
恽 爽
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院副院长、党总支副书记
王崇烈
北京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更新规划所所长
白 冰
中国中元国际城市规划设计院院长
刘 京
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技术总监
张石红
北京清尚建筑设计研究院副院长
刘爱利
首都师范大学副教授(文旅部青年专家)
李雪飞
对外经贸大学副教授(文旅部青年专家)
张玉安
《艺术设计研究》副主编
李 军
北京老故事文旅集团董事长
车 飞
北京服装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院长
马天羽
北京服装学院美术学院副院长
郭瑞萍
北京服装学院教授
杨志
北京服装学院副教授
曹荷红
北京服装学院教授
注:以上课程安排、教师和实地考察学习的内容,如遇疫情等突发或其他不可抗力情况影响可能会有变更,以实际开课课表为准。
(五)结业考核
学员须在培训期间认真参训学习,保证学习时间,严格考勤。完成学习任务,结合工作实践完成指定案例的艺术设计创作(或文旅新场景调研报告或规划方案)一份。学员完成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后,获得由国家艺术基金颁发的结业证书。
(六)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往返培训地点一次性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北京服装学院承担。
招生及录取
(一)培训班人数:25人。
本培训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国招生,择优录取学员25名。
(二)招生范围:相关行业管理人员和艺术设计人员。
1.专业人员:
对城市更新、文化旅游有强烈兴趣,有较好专业基础的设计人员、研究人员、相关领域高校教师、相关行业专业人员等。
2.行业管理人员:
面向全国城市更新、城市文化和旅游系统相关的中高层管理人员,特别是负责城市更新、美丽乡村建设、文化旅游事业规划和建设,负责城镇特色形象开发和传播工作的相关人员。
(三)报名条件:
学员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德才兼备,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拥有艺术、设计、建筑、环境、园林、旅游和管理等相关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历,或者具备10年以上城市文化旅游事业规划和建设、城乡人文生态创新和乡村文化振兴事业,城镇特色形象设计开发和传播的相关管理和从业经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四)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录取:
1.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以上研究课题且成果较为突出的;
2.取得本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
3.取得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10年以上,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
(五)录取方式:
报名截止后,项目组将组织专家按照国家艺术基金相关规定,择优预录取,预录取名单上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备案录取。
录取结果将以电话、邮件通知录取人员,并将公布于北京服装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官网。收到录取通知后,请在3个工作日内以邮件方式回复“学员xxx确认收到《赋能城市更新与文化旅游艺术设计人才培训》项目录取通知并将准时报到参训”,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录取依次递补。
报到时间、地点:以录取通知信息为准。
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6月10日24:00前(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要求
(1)复印身份证正反面及准备个人2寸免冠标准照;
(2)填写《国家艺术基金2024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赋能城市更新与文化旅游艺术设计人才培训》项目学员报名表(文末下载报名表);
(3)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支撑材料(最高学历证书、最高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作品入选及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4)能够体现本人学术能力、创作水平的材料(工作时长证明、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以上研究课题成果、本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证明、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及专著、与培训内容相关的艺术设计作品集等)。
(三)提交方式
(1)初审一律采用电子版报名,请对照要求认真准备。请使用正式扫描件,将所有材料打包压缩后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523009940@qq.com,邮件名称及压缩包请命名为“国家艺术基金报名材料+所在城市+姓名”。报名材料一经提交概不退还,请自行做好材料备份。
(2)正式录取人员需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一式两份)用于备案,请于培训报到时现场递交。
(四)咨询电话
北京服装学院:孟老师1361137628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街甲2号
邮编:100029
注意事项
1.每位学员应保证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2.双方本着诚信的原则,凡参加本项目的学员,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招生简章的各项规定。学员在培训期间的管理按国家基金艺术人才培养有关管理条例执行。同时学员与项目主体签订培训期间管理协议,项目主体对培训成果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发布等使用和宣传权;
3.请关注北京服装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官方网站,便于查收重要讯息;
4.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项目主体北京服装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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