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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服装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办法》发布实施
  • 2019-11-11
  • 来源:教学督导与评价办公室
  • 作者:李璧君
  • 编辑:宋冰滢
  • 阅读次数:
  •   为了响应《审核评估报告》中提出的管办评分离的建议,落实审核评估整改工作,2019年6月,学校经研究决定,将原属于教务处的教学督导与评价工作剥离出来,专门成立教学督导与评价办公室(以下简称督评办),并调整及引进人员,专职负责此项工作。

      本学期初,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督评办在原有《北京服装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办法》(服学院[2018]37号)的基础上,起草制订了《北京服装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办法》,先后提交教务处、校级督导组、各二级学院(部)以及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全体委员征求了意见。经11月11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发布实施。

      《北京服装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办法》(服学院[2019]83号)对校院二级教学督导的定位、组织体系、工作任务与形式、具体工作职责、聘任条件及聘任办法、工作要求、权利与义务等进行了全面规范,进一步健全了校院二级督导机制,提升了教学督导的科学性和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