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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校内各二级单位新媒体平台情况报备的通知
  • 2025-02-24
  • 来源:党委宣传部
  • 作者:党委宣传部
  • 编辑:于思佳
  • 阅读次数:
  • 各二级党组织、各处级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新媒体的建设和管理,促进校园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上级关于规范新媒体建设的相关要求,即日起学校开展新媒体平台备案登记工作。请各部门于3月5日前对本部门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摸排汇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备案范围

    1.以学校及校内各级单位或团学组织名义注册的微信公众号、视频号、今日头条、微博、抖音、快手、小红书、bilibili、APP客户端等新媒体(账号中含有学院名称、中英文简称;账号中含有学院相关部门名称、中英文简称;账号标志含学院校徽的新媒体平台;由校内各部门、二级学院或学生组织注册或者运营管理;师生个人以上述名义注册或者运营管理)均在备案登记范围。

    2.校内师生因工作需要,通过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建立的用于交流工作、学习事务的互联网群组(包括但不限于QQ群、微信群等),虽然不在此次备案登记范围,但由其所在单位负责管理。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新媒体建设和管理工作,将其作为更好地发挥新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履行好“一岗双责”要求。

    2.根据“谁主办、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各单位要对设立的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每年一次的集中自查,摸清底数,完善队伍,加强监管;进一步强化明确责任主体,规范工作流程,避免出现开而不管、管不到位问题,对于长期不用的新媒体账号,请及时注销。

    3.各单位新媒体平台账号按照“一号一报备”原则,填写报送《2025年新媒体平台报备登记表》(单位)

    4.各单位新媒体个人平台账号按照“一号一报备”原则,填写报送《2025年新媒体平台报备登记表》(个人)

    5.自即日起,各单位、各团体须新设新媒体平台账号或者更改新媒体平台账号名称的,必须按照要求填写《北京服装学院新媒体平台备案登记表》交到宣传部审核备案。未经审核备案的,一律不得开通。

    6.在涉及学校重大事项或突发事件危机应对时,各单位要落实新媒体内容发布联动机制,所管理的新媒体平台应按学校官方发布的信息进行转发,不得擅自编辑修改。如发现有损党和国家、社会、学校声誉等不良信息要及时进行处理,并向宣传部报告。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请于3月5日17:00前提交《2025年新媒体平台报备登记表》单位版和个人版纸质版盖章交党委宣传部,电子版发宣传部邮箱(xcb@bift.edu.cn)。

    联系人:于老师 64289540

    《2025年新媒体平台报备登记表》

    《北京服装学院新媒体平台备案登记表》


    党委宣传部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