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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部、处及其它处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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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0年节假日及公休日调补课时间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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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元旦:
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其中,
1月1日(星期五、新年)为法定节假日,当天的课需要补上;
1月2日(星期六)和
1月3日(星期日)为公休日,照常公休。
?xml:namespace>、元旦:
二、清明节:
4月3日至5日放假,共3天。其中,
4月5日(星期一、农历清明当日)为法定节假日,当天的课需要补上;
4月3日(星期六)和
4月4日(星期日)为公休日,照常公休。
?xml:namespace>、清明节:
三、劳动节:
5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其中,
5月1日(“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
5月1日(星期六)的公休调至
5月3日(星期一);
5月2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5月3日(星期一)的课需要补上。
?xml:namespace>、劳动节:
四、端午节:
6月14日至16日放假,共3天。其中,
6月16日(星期三、农历端午节当日)为法定节假日,当天的课需要补上;
6月12日(星期六)和
6月13日(星期日)的公休调至
6月14日(星期一)和
6月15日(星期二),
6月12日(星期六)上班,补上
6月14日(星期一)的课,
6月13日(星期日)上班,补上
6月15日(星期二)的课。
?xml:namespace>、端午节:
五、中秋节:
9月22日至24日放假,共3天。其中,
9月22日(星期三、中秋节当日)为法定节假日,当天的课需要补上;
9月19日(星期日)的公休调至
9月23日(星期四),
9月19日(星期日)上班,补上
9月23日(星期四)的课;
9月25日(星期六)的公休调至
9月24日(星期五),
9月25日(星期六)上班,补上
9月24日(星期五)的课。
?xml:namespace>、中秋节:
六、国庆节:
10月1日至7日放假,共7天。其中,
10月1日(星期五)为法定节假日,当天的课需要补上;
10月2日(星期六)和
10月3日(星期日)为法定节假日,照常休息;
9月26日(星期日)的公休调至
10月4日(星期一),
9月26日(星期日)上班,补上
10月4日(星期一)的课;
10月9日(星期六)的公休调至
10月5日(星期二),
10月9日(星期六)上班,补上
10月5日(星期二)的课;
10月6日(星期三)和
10月7日(星期四)的课需要补上;
10月10日照常公休。
?xml:namespace>、国庆节:
因节假日耽误的课时,请各位任课老师按顺延时间补课。顺延时间仍无法补课的,安排平时时间补课。安排平时时间补课必须填写调课单,报所在部门和教务处备案(不计任课教师主动调课)。补课范围包括必修课和各类选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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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学位的课程请相关教学部门排课时给予充分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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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任课教师根据以上时间安排,在填写教学日历时注明需补课的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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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部门及时通知任课教师,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以后凡遇节假日及公休日耽误的课时都应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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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服装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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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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