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搜索:
北服新闻
通知公告
展览讲座
招标信息


北京服装学院关于2010年节假日及公休日调补课时间安排的通知


09-12-31 阅读次数: 4284

 

各院、系、部、处及其它处级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0年节假日及公休日调补课时间公布如下:

    一、元旦: 113日放假,共3天。其中, 11(星期五、新年)为法定节假日,当天的课需要补上; 12(星期六)和 13(星期日)为公休日,照常公休。

    二、清明节: 435日放假,共3天。其中, 45(星期一、农历清明当日)为法定节假日,当天的课需要补上; 43(星期六)和 44(星期日)为公休日,照常公休。

    三、劳动节: 513日放假,共3天。其中, 51(“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 51(星期六)的公休调至 53(星期一); 52(星期日)照常公休; 53(星期一)的课需要补上。

四、端午节: 61416日放假,共3天。其中, 616(星期三、农历端午节当日)为法定节假日,当天的课需要补上; 612(星期六)和 613(星期日)的公休调至 614(星期一)和 615(星期二), 612(星期六)上班,补上 614(星期一)的课, 613(星期日)上班,补上 615(星期二)的课。

五、中秋节: 92224日放假,共3天。其中, 922(星期三、中秋节当日)为法定节假日,当天的课需要补上; 919(星期日)的公休调至 923(星期四), 919(星期日)上班,补上 923(星期四)的课; 925(星期六)的公休调至 924(星期五), 925(星期六)上班,补上 924(星期五)的课。

六、国庆节: 1017日放假,共7天。其中, 101(星期五)为法定节假日,当天的课需要补上; 102(星期六)和 103(星期日)为法定节假日,照常休息; 926(星期日)的公休调至 104(星期一), 926(星期日)上班,补上 104(星期一)的课; 109(星期六)的公休调至 105(星期二), 109(星期六)上班,补上 105(星期二)的课; 106(星期三)和 107(星期四)的课需要补上; 1010照常公休。

    因节假日耽误的课时,请各位任课老师按顺延时间补课。顺延时间仍无法补课的,安排平时时间补课。安排平时时间补课必须填写调课单,报所在部门和教务处备案(不计任课教师主动调课)。补课范围包括必修课和各类选修课。

    双学位的课程请相关教学部门排课时给予充分考虑。

    请各位任课教师根据以上时间安排,在填写教学日历时注明需补课的次数。

请各部门及时通知任课教师,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以后凡遇节假日及公休日耽误的课时都应补上。

 

 

 

                              北京服装学院

                         00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加入收藏] [推荐给朋友] [打印] [关闭] [论坛讨论]
当前评分: 0


 
北京服装学院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街2号 邮编:100029 Email: 党院办:dyb@bift.edu.cn